世界知識產權日,桐城法院宣判一起假冒注冊商標案
一男子制售假冒品牌白酒被判刑并處罰金
時間:2022-04-27
來源:桐城市融媒體中心
4月26日,在第22個世界知識產權日到來之際,桐城市人民法院對一起假冒注冊商標案進行了公開宣判,被告人吳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對其退繳的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制假工具和查獲的假冒白酒及半成品材料等依法予以沒收并銷毀。
經法院查明,自2020年至2021年9月,被告人吳某某先后租用或借用金神鎮、范崗鎮等地共4處民房,用于制造假冒注冊商標的白酒或倉儲假冒白酒、生產機器。吳某某從收廢站收購“古井”“口子窖”白酒空瓶,再安排人員利用無牌散裝白酒或其他品牌白酒進行灌裝制作品牌白酒,隨后將假冒白酒運至安慶市銷售,非法經營數額達146788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吳某某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又銷售該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合計146788元,屬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了假冒注冊商標罪。吳某某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對其從寬處理。吳某某退繳了違法所得,可酌情對其從輕處罰。綜合本案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假冒注冊商標罪不僅侵犯了他人合法的注冊商標專用權,而且破壞了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更為嚴重的是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所以對于此類犯罪要依法予以嚴懲,以起到震懾作用。古語云: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如果為牟取不法利益,不惜鋌而走險、以身試法,失道者必將為此付出慘痛的代價。(趙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