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一改兩為”見行動 依法調解化糾紛
時間:2022-04-07
來源:桐城市融媒體中心
近日,市司法局雙港司法所針對轄區內一起民事糾紛案件 ,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基礎性作用,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迅速介入、依法調解,由于措施有力,處置得當,把矛盾糾紛消除在萌芽狀態,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引發群體性事件,極大地維護了社會穩定和諧。
2月24日下午5點20分左右,雙港鎮雙鋪村村民朱某某應工友、本組村民潘某某請求,主動幫其修剪門前樹枝。當朱某某攜帶修剪機械爬上樹干,進行操作過程時,由于未采取相應安全措施,不慎從樹上摔落墜地,經搶救無效死亡。事件發生后,家屬拒絕將死者的遺體從潘某某家門前移走,且數十人聚集前往村委會、鎮政府有關部門,要求潘某某承擔責任,依法做出賠償。
有關人員及時報警,雙港派出所和雙港司法所干警、雙港鎮政府相關部門及雙鋪村干部迅速趕赴現場,認真做好死者家屬的思想工作,穩定死者家屬情緒。
在雙鋪村部,針對死者家屬提出要按照工傷死亡賠償標準給予賠償,該鎮司法所調解人員明確指出該事件不屬于工傷事故,依法只能按一般侵權給予賠償,請受害人家屬給予充分理解。在談到具體賠償數額時,死者家屬方提出要賠償140萬元,聲稱這個數據是按死亡賠償金、喪葬費、撫養費、精神撫慰金等項目計算得來的,并且死者朱某某有個兒子剛上大學讀書,妻子常年有病,賠償必須足額到位。參與調解的潘某某女兒女婿表示無法接受,認為潘某某家經濟困難,最多只能拿出30萬元。
調解人員對照相關標準,結合潘某某家庭實際情況,耐心調解,直到下午6時許,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賠償各項費用共計人民幣50.5萬元,協議簽字之日付款45萬元,余下5.5萬元由潘某某出具欠條,限于兩年內付清。協議同時要求,雙方簽字之后,死者家屬應及時將死者的遺體從潘某某家門前移走,處理死者后事,不得再到有關部門及他人家里鬧事,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李詩舟)